解释 : 令既具,未布,恐民之不信,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国都 市南门,募民有能徙置北门 者予十金。民怪之,莫敢 徙。复曰“能徙者予五十 金”。有一 人徙之,辄予五十金, 以明不欺。卒下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