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 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 奸,欲以败 孝。白嬴 至长安,未及上书, 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 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 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 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 元年冬,有司公 卿下沛郡求捕所与 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 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 自告除其 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 ,告所与 谋反者救 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 卿请逮捕衡 山王治之 。天子曰:“ 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 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 卿请遣宗 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