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 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 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 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 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 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 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 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 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 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 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 成子,偃之原 也。”重 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 之肉。”咎犯曰 :“事不成,犯肉腥 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