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 灵公壮,侈,厚敛 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 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 之,过朝。赵盾、 随会前数 谏,不听;已又见死 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 会先谏,不听 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 刺赵盾。盾闺 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