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 齐桓公大会 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 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 弗平。君 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 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 :“吾以奚齐为後 ,年少, 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 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 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 荀息。荀息为相, 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 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 、晋辅之 ,子将何如?”荀 息曰:“ 吾不可负先君 言。”十月 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 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 齐弟悼子 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 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 所谓‘白珪之玷 ,犹可磨也,斯言 之玷,不可为也’ 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 骊戎,卜曰“ 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