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 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 ,见宣无害,言上 ,徵为大厩 丞。官事辨, 稍迁至御史及中 丞。使治主父偃及 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 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 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 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 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 皆关其手,自部署 县名曹实物, 官吏令丞不得擅 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 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 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 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 ,宣使郿令格 杀信,吏卒格信 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 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