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立二十六年卒,子建 立为王。七年自杀。淮 南、衡山谋反时,建颇闻其谋。自以为国近 淮南,恐一日 发,为所并,即阴作兵器, 而时佩其父所赐将 军印,载天子旗以出。易王 死未葬,建有 所说易王宠美人淖姬,夜使人迎与奸服舍中。及 淮南事发, 治党与颇及江都王建。建恐,因使人多持金钱 ,事绝其狱。而又信 巫祝,使人祷祠妄 言。建又尽与其姊弟奸。事既闻,汉公卿请 捕治建。天子不忍,使大臣即讯王。王服所犯,遂自杀。国除,地入于汉,为广陵郡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