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 上曰:“法者,治之正也 ,所以禁暴 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妻 子同产坐之,及为 收帑,朕甚不取。其 议之。”有司皆 曰:“民不能自治,故为法以禁之 。相坐坐收,所以 累其心, 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矣 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 法正则民悫,罪当 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 之善者,吏也 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 禁之?朕未见其便,其孰 计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 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书 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