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 文公卒, 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 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 子免而立 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 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 ,数归,厉 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 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 。故陈完 不得立,为陈大 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 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 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