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 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 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 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 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 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 息曰:“吾以奚 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 曰:“能。” 献公曰:“何以 为验?”对曰 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 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 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 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 如?”荀息 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 十月,里克 杀奚齐于丧次,献 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 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 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 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 谓‘白珪之玷, 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 ,献公将伐骊戎, 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 爱之,竟以乱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