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 言意,以刑罪当传 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 随而泣。 意怒,骂曰:“生子 不生男,缓急 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 ,乃随父西。 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 称其廉平,今坐法 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 欲改过自 新,其道莫由 ,终不可得。 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 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