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 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 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 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 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 乎?”荀息曰:“能 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 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 验。”於是遂属奚 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 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 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 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 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 于丧次,献公未葬 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 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 悼子而葬 献公。十 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 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 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 ,献公将 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 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