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 晋何。”献 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 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 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 ?”荀息曰:“ 能。”献 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 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 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 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 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 曰:“三怨将起,秦 、晋辅之,子将 何如?”荀息曰: 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 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 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 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 朝,荀息死之 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 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 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