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 事河东守 府。卫将 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 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 ,稍迁至御史及 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 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 史。其治米盐,事 大小皆关其 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 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 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 风,坐怨成信,信 亡藏上林 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 ,吏卒格信 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 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 。而杜周任用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