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 母蔡女。文公卒 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 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 公鲍及太子免而 立他,为厉公。 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 蔡女淫於蔡人 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 桓公之少子林 怨厉公杀其父 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 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 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 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