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 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 未至,逢周之 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 而务远略,诸 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 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 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 ,恐乱起,子能 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 :“使死者 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 验。”於是遂属 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 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 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 徒作乱,谓荀 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 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 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 ,或曰不 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 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 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 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 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 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 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