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 百被可以 葬者。取庸苦之, 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 官器,怒而上变 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 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:“君侯 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?”吏 曰:“君侯纵不反 地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” 吏侵之益急。初, 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,夫人止之, 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