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 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 卒,会竖刀等为内 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 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 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 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 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 曰:“人生安乐,孰 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 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 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 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 赵衰等谋, 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 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 臣成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 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 ,何足食!”乃止, 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