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 桓公大会 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 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 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 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 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 。”献公曰:“何 以为验?”对曰 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 验。”於 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 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 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 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 克杀奚齐于 丧次,献 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 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 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 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 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 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