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 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 妾生留,少妾生胜 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 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 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 四月,陈使使 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 ,乃杀陈使者 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 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 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