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 杨人也。以佐史无 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 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 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 杀者甚众,称为敢 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 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 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 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 郡中为小 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 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 。中废。为右扶 风,坐怨成 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 使郿令格 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 林苑门,宣 下吏诋罪,以为大 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 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