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 文公少子也,其母 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 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 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 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 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 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 乃令蔡人 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 立,是为庄公 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 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 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