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 会诸侯於 葵丘。晋献公病 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 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 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 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 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 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 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 对曰:“使死者复 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 齐於荀息。 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 卒。里克、邳郑 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 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 吾不可负先君言 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 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 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 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 ‘白珪之玷,犹 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 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 公将伐骊戎,卜曰 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 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