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 ,哀公娶郑,长 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 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 自经杀。 招卒立留为陈君 。四月,陈使使赴 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 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 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 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 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