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 ,聚会占家问之 ,某日可取妇 乎?五行家曰 可,堪舆家曰不可 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 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 不决,以状闻。制 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 主。’”人取於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