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 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 。宰孔曰 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 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 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 复还归。病甚,乃 谓荀息曰: 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 少,诸大臣 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 息曰:“能。”献 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 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 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 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 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 ,里克杀奚齐于丧 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 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 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 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 君子曰:“诗所 谓‘白珪之 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 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 ,爱之,竟以乱晋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