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 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 ,复还归。病甚,乃 谓荀息曰:“吾以 奚齐为後,年少, 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 息曰:“能 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 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 齐於荀息。荀 息为相,主国政 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 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 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 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 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 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 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 奚齐弟悼子 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 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 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 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 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 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 戎,获骊姬,爱之,竟 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