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 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 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 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 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 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 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 皆关其手,自 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 不得擅摇, 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 以小致大,能因力 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 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 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 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