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 子。爽闻 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 书,言孝作輣车镞 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 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 嬴上书,恐言国 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 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 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 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 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 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 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 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 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 反者救赫、 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 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 、大行息即问 王,王具 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 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