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 长姬生悼太 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 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 太子。哀公怒 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 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 楚灵王闻陈 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 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 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 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