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 ,长姬生悼 太子师, 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 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 公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 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 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 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 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 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 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 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