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 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 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 缇萦伤父之言 ,乃随父西。 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 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 痛死者不可复生而 刑者不可复 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 莫由,终不可得 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 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 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