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 逐利。於是 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 害,贫民无产业 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 滋众。贫者畜 积无有,皆仰县官。异 时算轺车贾 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 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 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 市籍,各以其物自占, 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 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 算;船五 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 人有市籍 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 没入田僮。”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