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 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 胜。留有宠哀公 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 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 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 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 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 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 陈。十一月 ,灭陈。使弃疾为 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