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 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 安上书,言孝作輣 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 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 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 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 。元年冬,有 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 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 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 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 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 “勿捕。”遣中 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 之。中尉大行 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