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 上曰:“ 法者,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 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 妻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,朕 甚不取。其议之 。”有司皆曰 :“民不 能自治,故为法以禁之 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 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 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 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 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 是反害於民为暴 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其 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司皆曰 :“陛下加大惠,德甚 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书,除 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