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堪 舆家曰不可 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 大凶,历家 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 吉,太一家 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 以状闻。制曰: 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 。’”人取於五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