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,治之正也, 所以禁暴而率 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 ,而使毋罪之 父母妻子同产坐之,及为 收帑,朕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自治,故为法 以禁之。 相坐坐收,所 以累其心,使重犯法, 所从来远矣。如故 便。”上 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 其既不能导,又以 不正之法罪之,是反害於民为 暴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 。”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 大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 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