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 丘。晋献公病,行 後,未至, 逢周之宰 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 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 毋会,毋如 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 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 能立之乎? 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 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 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 生,生者不惭 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 献公卒。里克、 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 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 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 齐于丧次,献公 未葬也。荀息将死 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 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 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 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 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 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 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