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 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 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 出禁钱以振 元元,宽贷赋,而民不齐 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积无有, 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 差,请算如 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 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 籍,各以其物自占 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 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 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 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 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 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