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有 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 。廷尉下其 事长安,逮捕 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 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勃 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, 曰“以公主为证 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 之益封受赐,尽 以予薄昭 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 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 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将兵 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,今 居一小县 ,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辞,乃 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 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 百万军,然安知狱 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