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 ,越之大 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与?” 应侯知蔡泽之欲困 己以说,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 也,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 锯以禁奸邪, 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, 示情素,蒙怨 咎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 ,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 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 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 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 ,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, 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 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