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 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 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 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贷 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 。贫者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 。异时算 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 卖买,居邑稽诸物 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自 占,率缗钱 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 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 以一算;商 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 丈以上一算 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 告者,以 其半畀之。贾人有 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 犯令,没入田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