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 孝文二十馀年,天 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 ,定官名 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 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 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 诸律令所更定,及 列侯悉就国, 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 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 绛、灌、东阳侯、 冯敬之属尽害 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 ,年少初学,专欲 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 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