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 汉兴至孝文二十 馀年,天 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 易服色,法制度 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 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 黄,数用五,为官名, 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 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 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 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 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 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 不用其议,乃 以贾生为长沙 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