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 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 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 众,称为 敢决疑。数废数起 ,为御史及 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 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 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 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 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 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 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 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