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 侯子为父 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。 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 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 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:“君侯欲 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 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”吏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侯 ,条侯欲自杀,夫 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 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