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 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 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 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 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 病甚,乃谓荀息曰: “吾以奚齐为後, 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 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 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 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 公未葬也。 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 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 ,荀息立悼子 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 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 “齿牙为祸”。 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