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 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 颇不雠,欺谩。 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 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 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 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 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 书独藏魏其家,家 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 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 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 其,魏其复食,治 病,议定不死矣。 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 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