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 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 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 ,谦让未遑也。诸 律令所更定,及 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 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 尽害之,乃 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 ,纷乱诸事 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